| 在瑞士成立和经营公司的有关规定 |
| 中国招商投资网 发布时间:2007-09-17 19:5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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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金融投资 |
| 所属地域: 瑞士 |
内 容: 在瑞士成立公司不需要得到政府的特殊批准,也不需要成为某个协会的成员。瑞士同许多国家签有投资保护协定和投资促进协定,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都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并不要求瑞士人占有一定的资本份额。对外国投资的限制只存在于铁路和邮政这些由国家垄断的部门(目前也在逐步开放)。原有的对外国人在瑞士购置房地产的限制也几乎完全取消。 如果外国投资者没有居留或工作许可,也可以委托瑞士人经营公司。 从事一些特定的职业、或在某些特殊的行业建立公司必须符合联邦和州的有关法律规定,这些规定并不是针对外国人的。例如从事下列职业必须经过特殊批准,而且具有被认可的资格证书: 银行、保险和投资业务 旅馆和餐饮业务(只在少数州需要许可) 医生、牙医、药剂师和律师 某些商业和服务行业(例如从事葡萄酒贸易,私人职业介绍和人员租赁等) 在瑞士成立公司还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和规定值得注意: ――建筑和环境保护规定 一个先进的建筑计划和环境保护法律保证了人口密集的经济区与自然的农业区域的有序组合,同时也促进了环境保护意识和建筑业的发展。服务和工业用房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并按照州立的有关法律进行,履行批准手续。 瑞士的环保立法同欧盟基本一致。在成立和经营工商企业时,要考虑瑞士联邦和州政府的有关规定。在瑞士通行的比较重要的有《联邦水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和《自然与故乡保护法》。 ――保护自由竞争 瑞士经济秩序的基础是自由的市场经济。严格的卡特尔法加强了自由和公平的竞争。1995年的瑞士卡特尔立法同欧盟保持了一致。国内市场法致力于在各州和镇的层面实现更多的竞争和减少保护。一旦发现不允许的限制竞争现象,竞争委员会便介入。该委员会还负责审批企业的兼并活动,审核兼并是否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瑞士的物价监督局负责对滥提价和由于缺乏竞争导致的高价等行为给以及时的提醒,并努力提高定价过程的透明度。 ――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在瑞士知识产权受到高度保护。一套完整的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的保护系统既在瑞士境内,也在全世界保护了革新和创造成果。瑞士联邦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专利的登记,商标的注册和外观设计的保存。跨国公司只需在瑞士登记一次专利,便可在全世界受到保护。 ――注册产品和产品担保 出于安全和健康考虑,出于保护环境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因,以及为了遵守国际和国内的标准,在瑞士进口和销售药品、化妆品、清洁用品、电器、测量和称重设备、取暖设备、压力容器和摩托车等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瑞士是医药生产理想之国。在瑞士注册一个新药一般需要六到六个半月的时间,大大短于其他国家。瑞士的注册要求同欧盟是一致的,瑞士的注册结果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瑞士的产品赔偿责任同欧盟保持一致。无论有无过错,生产者对因其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在瑞士,这种赔偿责任适用于从1994年以来投入使用的一切产品。由于瑞士采用了欧盟的技术标准,所以瑞士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不会因此受阻。 ――银行和金融服务 与其他国家相比,瑞士的银行体系相当宽松。在瑞士开办银行,从事股票的商业交易,掌管一个基金,甚至进行部分资产管理活动,均需要得到瑞士联邦银行委员会的批准。 在瑞士实行银行用户保密法。银行有义务对瑞士的客户和国外的客户信息给与保密。但当某笔款项触犯了瑞士的刑法,或涉及偷税行为时,就不再受到保密法的保护。 瑞士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洗钱,股票市场的内部交易以及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TOP 签证、出入境、居留方面的规定
对外国人入境、在瑞士停留和居住的规定 办理签证 无特殊明文规定。申请人需持护照、瑞方邀请及填写完毕的申请表格(附带照片)到瑞士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瑞方需事先将邀请发至瑞士驻华使领馆。 办理探亲访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护照、照片、申请表(需由申请人签名并署名日期); ?个人保证书,保证在签证或居留证到期时按时离开瑞士; ?中方雇主(单位)的书面担保,担保申请人从瑞士返回后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单位。担保书需翻译成德文、法文或英文,并注明在瑞士停留时间。 ?在瑞士的邀请人的原件邀请信。此信由邀请人所在州移民局签发并由其直接发到使馆; ?邀请人姓名、在瑞士地址,与被邀请人的具体关系 ? 不可退换、不可转让并已确认的往返机票。只有在所有其它材料都已被确认后才需要出示机票。在购买机票前务必确认能够得到签证。 居留及居住 在瑞士,25%的就业人口是外国人。外国人若想在瑞士从业,必须事先获得工作和居留许可。来瑞士投资和创办企业的外国人,或者是外国企业的领导层人员一般都可以获得许可,特别是当其企业可以提供新的就业机会,以及从事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时。如果外国人在瑞士不是独立从业,由其瑞士雇主为其申请工作和居留许可,一般对专业人员和领导人员都会发放许可。 凡申请居留及居住权的外国人在瑞士停留三个月期满前,需向其所在地的警察当局报告;申请移居及就业者,要在八天内,最晚于就职之前报告登记。有偿录用外国人者,必须立即向当地警察局申报;无偿接纳外国人超过一个月,也有申报义务。 外国人在变更现有驻留条件时,必须提交相关证件(联邦委员会决定哪些证件获得承认)。外国人或其雇主有义务向有关当局真实反映被问及的情况。居留许可可带有附加条件并有其限期。一般情况下,首次颁发的居留许可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居住许可是无条件的许可,申请人必须事先提交有效的原籍证件;瑞士公民的外籍配偶有权要求颁发和延长居留许可,连续居留五年后,有权要求颁发居住许可。 居留和居住许可只在颁发该许可的州内适用,迁移至其它州的外国人,必须在八天之内向迁至州的警察局报告。 瑞士工作和居留许可的不同种类: 短期居留许可: ?有效期为六个月 ?主要适用于组建公司,新人员熟悉工作 边境居民许可: ?有效期12个月,每年更新 ?在瑞士边境居住六个月以上 ?每日返回边境邻国 季节性许可(A证): ?适用于旺淡季差别明显的行业 ?每年的有效期最长9个月 ?满36个月后可以申请年度居留许可(B证) 年度居留许可(B证): ?整年在瑞士就业 ?住所和生活来源均在瑞士 ?每年更换 居住许可(C证) ?在瑞士连续居留五年后可提出申请 ?获得居住许可的人不再有任何就业限制 ?除无投票权和选举权以及无需服兵役外,其它各项权利和瑞士人等同 家属迁居许可 获得年度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为其家属办理家庭迁居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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