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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已成定局,在新的税法草案中,除了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以外,还有一个比较重大的改革,就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原来“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这样的政策转变,会不会对地方的招商引资带来一定影响?各地的招商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一些地方的招商局以及部分专家。
税法改革影响几何?
对于新税法实施后的影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所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对于地方招商还是外资企业,影响都不会很大。
金伯生说:“改革开放已经近30年,我国各方面招商引资的条件已经具备了,所以大部分外商看中的是我国经济增长非常强劲,市场越来越大,劳动力的素质越来越高。另外,很重要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的软硬环境都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在硬件方面,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在发展中国家中都是比较好的。”
他认为,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刚刚进入我国时,也许比较注重税率等方面的优惠。但是,现在大多数外商更注重的是基本面,也就是软硬件环境、市场等方面的条件。
在税法改革对地方招商的影响问题上,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室副主任陈长缨与金伯生却持有不同的看法。
他告诉本报记者,以前的区域优惠主要是针对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的优惠,而两税合并后采取的“产业优惠”主要针对的是高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如果一个地方或者城市有特殊的经济区域,而且占的比重较大,那么税收政策调整对该地区或城市的招商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以负面影响为主,可能会影响到该地区以后的外资增长。
“因为经济开发区在其所在的城市里,占的产出比重很高,是城市的经济增长点,尤其对外资依赖程度较高的城市,如果取消了外资的税收优惠,最直接的就是影响该城市的外资增量。再进一步的影响就是对城市的产出、就业,甚至产业链条等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税收调整对那些生产成本较敏感的企业影响较大。”
陈长缨还说,“也有一种情况,一些外资企业看中的是当地的市场和产业配套,并非优惠政策,所以,税收政策调整对这样的城市的招商引资不会有什么影响。” |